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是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制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对全区的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控;依据国家财税法律法规或授权,组织起草财税法规及条例在我区的贯彻意见。
(三)负责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依据《预算法》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四)负责管理和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社会保障资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不含教育附加收入)等非税收入;统一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和财政承担的经济发展支出;管理分配各种专项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
(六)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和股权管理;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权利,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负责监管区属投融资公司和园区公司,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九)承担配合、协助中央和市级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管理区内的境内外企业财务;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
(十)负责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公务活动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文印、信访、档案和安全工作;起草、修改、审定有关报告和文件,组织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管理财政宣传、信息工作,参与有关财政经济改革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负责局机关正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系统内党的建设、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任免、奖惩、调配等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车辆管理;负责统战和法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考核;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关效能工作及政风、行风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工作。
(二)预算国库科。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汇总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区级部门预算;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汇总区级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牵头组织部门决算批复;研究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负责市对区、区对镇街财政结算工作;拟订区级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预备费的管理;指导镇街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罚没收入和罚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财政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全区统发工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账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及会计核算;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全区“三公”经费的管控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的欠费追缴;负责统一管理非税收入票据。
(三)行财科。负责联系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拟定行政性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改革和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四)农业科。负责联系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贯彻制定所联系部门的各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
(五)企业科。负责联系经信、商务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各种专项资金及基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配合、协助中央和市级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审核企业政策性补贴;负责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和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的管理,以及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负责政府主权外债的管理。
(六)经济建设科。负责联系交通、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应急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和使用,以及优惠政策资金的审核,具体做好土地成本的返还,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土地成本的分摊等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
(七)社会保障科。负责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负责联系部门的财务管理、预决算及追加(减)有关工作;管理联系部门的运行经费及各种专项资金,并追踪问效;对联系部门财务运行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贯彻制定联系部门的各种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和审核全区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会计科。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的具体工作;对财政会计学会和中华会计函校巴南分校进行业务指导。
(九)债务管理科。负责全区债务管控具体工作,提出全区债务管控建议,负责债务政策研究;提出偿债资金的统筹调度建议,提出偿债准备金的使用和管理建议;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具体办理,负责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委托发行债券、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和公开工作。
(十)税政科。研究提出税收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按照税法规定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财税扶持政策的审核(税收部分);负责税收政策和财税扶持政策的追踪问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协调处理税收征管和协税护税事宜;负责与税务、工商等部门联系协调税政工作。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科)。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制订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全区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和股权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资产清查、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缴库工作。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及园区平台公司财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协调镇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缴费、政府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直属单位
一、重庆市巴南区国库支付中心
    宗旨:为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区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管理运行机制;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对集中支付资金进行结算、会计核算及监督管理等,规范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行为;负责对单位往来资金进行集中支付和管理,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庆市巴南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中心(原重庆市巴南区税费征收管理局)
宗旨:为强化税费征收管理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强非税征管,负责查处非税违法案件;负责统一管理非税收入票据;负责各镇街非税收入征管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与预算评审中心(原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宗旨:为政府采购及投资评审管理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具体承办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的拟草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工作;拟订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参与编制、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审核下达区级政府采购计划;确定区级政府采购方式,审核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办理全区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开展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事项;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报表。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工程竣工结算(决算)及工程变更的评审,处理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合同会审;发布平基土石方(含路基)、机械旋挖桩、材料设备的市场价;对入围投资评审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评价;投资评审报表分析和统计;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张登健
参考资料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主要职责.重庆市巴南区政府.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简介.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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