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综合性试点地区之一,充分借鉴各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一系列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仔细论证、紧张筹备,总队于2004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
机构概况
新成立的执法总队将原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各自设立的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及“扫黄”“打非”机构合并,由市政府授权行使原分属三个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形成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作为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重庆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总队内设机构5个,即:综合处、法规处、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经市编委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9名。其中: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执法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跨区县(自治县、市)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研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业务规范、制定管理制度,培训、督查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负责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文物、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文化艺术品销售等文化市场违法行为。
(三)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
(四)负责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五)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负责研究拟订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定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督查。
(六)承担跨区县(自治县)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七)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
综合处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总队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总队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党务、纪检、人事、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法规处职责
负责研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业务规范,拟订执法制度及执法文书;组织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集中执法行动;承担文化市场举报、投诉工作;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宣传信息统计工作。
执法一处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动漫、网络文化市场(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演出剧目、网络表演业务、手机音乐)等方面的执法调研和指导监督,负责对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承担重大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指定区域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负责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执法二处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印打印、著作权等方面的执法调研和指导监督,承担重大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指定区域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负责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执法三处职责
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负责文化艺术品市场的监管;负责指导督查区县(自治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文物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指定区域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领导信息
方来珊同志
方来珊,男,汉族,1966年7月生,安徽桐城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黄剑同志
黄剑,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四川富顺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分管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
总队精神
奉献我一人 幸福千万家
总队使命
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捍卫国家文化安全
总队队伍建设目标
政治强 业务精 作风正 纪律严 形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