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2000年机构改革时,原市机关事务局和市接待办两个副厅级行政单位合并为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模式,是重庆市主管市级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的正厅级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指导、协调、监督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