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本区司法行政工作。
职能职责
(三)指导监管所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人员。
(四)管理监督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管本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本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组织实施本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负责本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对所辖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投诉、行政处罚,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
(九)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本系统组织人事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装备及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宣传科
负责区委法建办日常工作。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的宣传、交流工作;负责检查、督促街镇、部门(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和新闻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
负责指导街镇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管理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受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申请并审查报送;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检查、督促街镇、部门(行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督促街镇、部门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法律服务工作科
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受理本区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违纪违法执业行为的投诉并组织调查;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业务的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
(六)法制科
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对本区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受理本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申请并审查报送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违纪违法执业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实施本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江北区律协分会工作。
(七)政工科
负责本局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处所属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工、青、妇工作。
所获荣誉
2023年7月13日,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司法局授予“重庆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