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民防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
(二)加强应急、督查、调研及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对上级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区政府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和政务信息的采编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及办理外事审批相关工作。
(十一)为区政府依法行政提出建议,审核区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对外签署的协议,监督、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活动,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诉讼及其他非诉讼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区民防工作,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的人防建设工作,指导人防工程建设,协助组织战时防空工作,负责收取和管理人防异地建设费。
(十三)指导、监督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建设工作。
(十四)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区政府融资工作。
(十五)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