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审计
审计学术语
重点审计,为“全面审计”的对称。按照审计特定目的与要求,对经判断选择的审计客体的经济业务和帐目进行的局部或专题的审查监督。如对被审计单位的某项经济活动,或对某项经济活动中的某一环节和某一问题所进行的审查监督。
重点审计之前,对审计范围要全面衡量,核实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分析最容易发生管理弊端、经营弊端的薄弱环节,寻找突破口,从而确定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订立审计方案,避免审计工作盲目性,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要求明确,目标清楚,审计的范围小,具有费时少,收效快,适用性强的优点,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因而为一般的审计部门广泛采用。其缺点是带有较大的局限性,在审计过程中,如果选题或选点判断失误,可能会遗漏那些应该审计的不合法、不合规、弄虚作假的经济业务。
重点审计是指要抓住问题最多的、金额最大的、危害最广的特别是国家基础建设资金的事项进行审计。
国务院领导提出:“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就是要抓住问题最多、金额最大的。对有国家财政拨款的,特别是有大量拨款的项目进行审计。并要求审计工作做到点面结合,突出大案要案。只有查处几个大案,才会起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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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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