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吕强传》:又并及家人,重金兼紫,相继为
蕃辅 。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三闲书屋校印书籍》:“虚心绍介诚实译作,重金
礼聘校对老手,宁可折本关门,决不
偷工减料。”
宋
叶梦得 《
石林燕语》卷五:“旧制,学士以上赐御仙花带而不佩鱼,虽翰林学士亦然,惟二府赐笏头带佩鱼,谓之‘重金’。 元丰 官制行,始诏六曹尚书、翰林学士、杂学士皆得佩鱼。故
苏子瞻 《谢翰林学士表》云:‘玉堂赐篆,仰 淳化 之弥文;宝带重金,佩 元丰 之新渥。’”宋 崔希甫 迁监察御史,处事多称上意,赐金带,又命佩鱼,时号“重金御史”。参阅 宋
欧阳修 《
归田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