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野战部队有健全的指挥、保障系统,火力、突击力、机动力强,合成化程度高,能在不同天候、地形条件下实施常规或核条件下作战,歼灭或抗击敌方正规军或非正规军,夺取、扼守各种重要目标或有意义的地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有担负机动作战任务的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第1军团等野战部队。抗日战争时期的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和新编第四军的主力部队均担负野战部队的作战任务,其规模从5万余人发展到130余万人。解放战争初期,在各战略区先后组建野战部队,执行机动作战任务。随着各战区联成一片,逐步统编为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和华北等野战军。1949年初,除华北野战军外,分别改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陆军的军、集团军均为野战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