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能负担又称“量能征税”。税收公平负担原则之一。即国家确定每个纳税人 (自然人与法人) 的税收负担时,应与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实际负担能力相一致。实行量能负担的具体税率形式和税制措施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实行差别比例税率、累进税率、起征点或免征额办法,最低生活费扣除办法以及减免税办法等。关于量能征税的理论依据,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有过不少论述,如客观能力说、主观能力说。
主观能力说中又有均等牺牲说、比例牺牲说、最小牺牲说等。 量能负担是公平税负和合理负担原则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原则,是纳税人普遍接受的原则。量能负担也是
社会主义税收,特别是征收所得税中应遵循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有利于调节收入差别,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