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审言(?—1018年),静州灵光县(今韩国全罗南道
灵光郡)人,
高丽王朝前期大臣。
高丽成宗时,金审言登第,进累右补阙兼起居注,于淳化元年(990年)七月上两道
封事,一是请让中央和地方各官衙将《
说苑·臣术》“六正六邪”及汉代
六条问事写在官厅堂壁,二是请求在西京(今朝鲜
平壤)设置负责监察的分司宪一员。成宗予以嘉奖采纳。
高丽穆宗时,金审言被外放为州牧,任上“务农恤民,甚获时誉”。
高丽显宗即位后,擢金审言为右散骑常侍,迁礼部尚书。开泰三年(1014年),转内史侍郎平章事,出为西京留守。大中祥符十一年(1018年)九月二十八日去世。显宗辍朝三日,赐谥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