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15)是2017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制定过程
编制进程
2011年12月14日,国家标准计划《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111296-Q-469)下达,项目周期36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两项能效国家标准修订启动会,这标志着该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来自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照明协会、科研及检测机构、生产企业等单位的37位相关专家和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2015年12月10日,国家标准《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15)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7年1月1日,国家标准《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15)实施。
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15)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修订情况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15)代替《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06)。好标准与《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飞利浦电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江苏亚示照明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市广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梁秀英、张俊斌、裘继红、虞玥姣、魏彬、张顺康、林继钢、杨静华、殷金兴、程泰松、赵跃进。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15)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该标准适用于透明玻壳的钪钠系列金属卤化物灯(单端50W~1500 W,双端70W~250W),陶瓷金属卤化物灯(20W~400W)。该标准不适用于涂粉泡壳或防爆型金属卤化物灯。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15)既体现了该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也要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其能效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应反映中国节能政策的导向,因此能效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仅可以规范产品市场、促进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更要为相关国家政策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