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焕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金明焕,男,朝鲜族,1948年8月25日出生,辽宁省本溪市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朝鲜族农乐舞(乞粒舞)代表性传承人。
人物经历
幼时受父辈的遗传和耳濡目染,七八岁时就学会了站在大人的肩膀上边唱边跳乞粒舞。1964年,考入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在那里,系统地学习了音乐和舞蹈,毕业后回乡执教。
1984年,金明焕开始组织村民重新跳起了乞粒舞,他调到桓仁县文化馆后,把很多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乞粒舞的研究中。他按照朝鲜族的民族特点加以创新,重新编排了音乐和部分舞蹈动作,专门到吉林省延吉市等地购置了专业演出服装。此后,他们进行了多场演出。
人物贡献
1994年10月,代表辽宁省赴京参加建国45周年庆典,在北海公园等地连演了20余场,这一民间舞蹈倍受人们的喜爱,演员们还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此后很长时间,金明焕和乞粒舞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乞粒舞被一些现代舞蹈和文艺形式索淹没。
2004年,桓仁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重新恢复乞粒舞,让乞粒舞代代流传下去。于是,金明焕再一次为村民们编排乞粒舞。
金明焕为了把乞粒舞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保存下去,克服了乞粒舞演员不太固定、流失严重等困难。他把儿子金山、侄子金明哲都发展成为乞粒舞的主力。
参考资料
金明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4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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