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晅(1234年—1305年),
高丽王朝后期大臣。字用晦,号钝村、足轩居士,义城(今韩国庆尚北道
义城郡)人。官至政堂文学。
至元六年(1269年)作为圣节使书状官赴蒙古,其时发生
林衍废立事件,蒙古打算封滞留蒙古的太子王谌为东安公,让他领兵讨伐林衍。金晅听说后向蒙古上书称:“贼若闻世子受册为公,必谕国人曰:‘上国已削王爵,国当除矣,莫如死守社稷。’则人皆信之,如此难以岁月下,非朝廷利也。”得到
忽必烈的批准。
至元七年(1270年)回国后,任金州(今韩国庆尚南道
金海市)副使。其时
三别抄盘踞
珍岛,密城人方甫、桂年、朴平等欲响应三别抄,杀死长官,自称攻国兵马使,金晅领兵平息叛乱,又阻遏三别抄,使其无法进入
庆尚道境内。由于他的功勋,高丽朝廷升金州为金宁都护府,并加金晅礼部郎中衔,兼金宁都护府使。
至元十二年(1275年),又任全罗道部夫使,在菁好驿看见全罗道按察使卢景纶经常用驿马将内膳输到开京,其中私膳居半,便没收私膳,归国库所有。卢景纶的女婿水原书记金天绪又取回来献给
忠烈王,卢景纶趁机向忠烈王进谗言,使金晅被免官。
至元十三年(1276年),获任襄州副使,一年后召为国子司业,不久又外放东界安集使。其后历任典法总郎、全罗道察访使,又因忤逆王旨而在至元十六年(1279年)被免职,此后又坠马得病,闲居多年。
至元三十年(1293年)授左谏议大夫,出使元朝
贺正。其时忠烈王夫妇也入觐元朝,命金晅留在元朝,充当在元为质的世子王謜(后来的
高丽忠宣王)的侍读。
元贞元年(1295年)二月回国,九月被拜为密直学士、国子监大司成、文翰学士。十二月又扈从王謜到元朝。翌年被遥拜为政堂文学、宝文阁大学士。后被谗言诽谤,于元贞三年(1297年)二月回国,此后称病不出。
金晅有《丁酉立春在都酬吴佥舍良遇见寄》一诗收录于《
东文选》中。另有自撰墓志铭、金賆墓志铭、桐华寺弘真国尊碑等文章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