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华
原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金永华(1900-1991),原名纫秋,又名建华,四川省巴县人,革命烈士王朴的母亲。曾任重庆市政协妇女顾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4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金永华,出生在重庆一个官宦人家,自幼聪慧过人,好学嗜读,敢于反抗、追求自立,以死相抗拒绝缠脚,极力争取读书机会。在益州女校读书期间,深受爱国主义教育,逐渐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人,为她日后走上革命道路奠定了思想基础。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庆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却因族人反对等原因,金永华最终离开学堂,不久后成家,并生下了儿子王朴。她善于相夫教子,在其培养下,王朴富有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她善于出谋划策,帮助王家不断做大家业,同时又坚持严谨治家。
支持革命
1945年,王朴根据中共南方局青年组的安排,凭借家里的社会地位和优厚条件为党兴学,开辟农村工作据点。金永华很快就同意了儿子的办学计划,在江北县复兴乡开办莲华小学,王朴任校长,自己任董事长。她放弃了寓居大城市的舒适生活,带着全家大小8口人搬到穷乡僻壤的复兴乡李家祠堂,艰苦创业,亲自参与后勤工作,为大家煮饭、洗衣服等。1946年,为扩大办学影响,王朴提出买下复兴逊敏书院,将小学办成中学,金永华再次予以大力支持。莲花中学很快成为党在江北县、北碚部分地区的战斗司令部, 成为培养党的干部的“红色摇篮”。两年的办学实践中,金永华受到党的进步思想的感染,她猜想到这些年轻教师是共产党员,也深信包括儿子王朴在内的共产党人走的路,虽然充满着艰辛、危险和严峻考验,却一定是光明的救国救民大道。因此,她并没有自私地劝儿子独守家业,而是把最心爱的儿子献给党,支持儿子散尽家财支持革命事业,自己也凭借着特殊身份、社会地位,全力保学校运转、护师生安全。
1947 年,解放战争出现历史性转折,但大西南仍处于强弱分明的态势,中共川东临在上下川东地区发动武装斗争,以配合人民解放区的战略进攻。开展武装斗争需要大量的活动经费,中共川东地下党组织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北区工委,王朴欣然接受了任务。王朴与母亲金永华商量筹资之事,希望她能同意把田产变成现金借给党用。将半生耗尽心血、苦心经营积攒所得,准备留给子孙后代的财产全部放弃,对年近半百的老母亲而言,是十分艰难的选择。而且一旦被国民党反动派查出来了,还会有生命危险。对此,王朴为母亲金永华反复分析形势,并讲了川东党组织提出的三个条件:变产助党,重庆解放后归还;莲华中学完全交给党来办;弟妹由党负责培养教育。金永华舍小家、顾大家,最终勇敢做出了抉择,先后变卖了江北县复兴、悦来、仙桃、静观及巴县鹿角、长生等地的1480多石田产和市区部分沿街房产,折合黄金近2千两,冒着“通匪资匪”的危险,全部交付党支配使用。在把莲华中学交给党办学后,又出面接办了志达中学并再次交给党。
1948年,重庆地下党组织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王朴在南华公司被捕。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金永华焦急万分,为了保护学校和党组织,她回到莲华中学,冷静应对、举止如常,完成了党组织要求封锁王朴被捕的消息的重要任务。她始终守口如瓶,将异常情况及时如实报告党组织,成功保护了莲华中学和中共地下党同志的安全。1949年冬,金永华经历了作为母亲最痛的打击——痛失爱子。1949年10月,王朴在大坪刑场英勇就义。儿子牺牲的消息传来,金永华心如刀割、泪如泉涌,但是她仍以惊人的毅力忍住悲痛,继续为保护学校和党组织而忙碌,她牢记着儿子留给她的遗言:“学校要办下去,事业要继续下去,这是命根子。”金永华说:“王朴殉难,死得其所。”“王朴不仅是我的儿子,而且也是我解放道路上的第一个最重要的老师”“王朴的鲜血,使我进一步认识了党的伟大,认识到人为什么活着。这时我就什么也不怕了,党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鼓励自己更多地做些工作。”痛失爱子没有让她消沉,而是激发了她更炽烈的追求和希冀。
继承遗志
重庆解放后,根据西南军政委员会首长刘伯承邓小平的指示,市政府工作组代表,将一份烈士荣誉证书和两千两黄金来到金永华老妈妈家中的时候,老人只收下了那份记载着儿子生命价值的烈士证书,面对要归还的银行存票时,金永华拒绝了,并且说了令人感动万分的“三个应该三个不应该”:“我把儿子献给党是应该的,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党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金永华再三拒绝,这笔巨款最终捐献给重庆市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基金。
1966年遭到文化大革命“造反派”的批斗,受尽了种种折磨,但她始终没有动摇对党的信念。1975年,金永华担任重庆市政协妇女顾问,被选为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她把全部心血倾注在妇女儿童工作上,又把住房用来作为儿童俱乐部的场所,自己却住在几平方米的过道房间里。1984年,金永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9年,金永华在给江北县委的遗函中写道:“王朴于我亦子亦师,他不恤殒身,以碧血丹心完成了对我的党的主义的启蒙,筑起了我精神的支柱。党通过王朴使我兴办莲华(中学),莲华又教育了我及我一家,使我终于能跨越历史局限步步追随党的事业。”1990年她又把互助会的房间2栋和积累的3万多元钱全部赠送给重庆市妇联。
1991年,金永华去世,她的子女根据母亲的遗愿,将她保存的王朴烈士所有物品和她本人的一些书信、物品无条件地捐给了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
参考资料
“革命母亲”金永华.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2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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