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珊,女,汉族,1972年8月生,浙江东阳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
民革,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人物履历
1989.09——1992.08浙江政法专科学校法律专业学习
1992.08——1995.12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科科员,助理检察院,副科长
1995.12——1997.11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1996.04检察员、监察委员会委员(其间:1996.08——1997.08挂职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刑二处处长助理)
1997.11——2005.01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4.07——2000.12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学习)
2005.01——2010.04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2003.09——2005.12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0.04——2013.12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间:2012.09——2012.10浙江省委党校女领导干部班学习)
2013.12——2016.03浙江省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巡视员
2016.04,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任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民革宁波市委会副主委(兼)。
任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民革宁波市委会主委。
2022年4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宁波市委会主委。
担任职务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4月,宁波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金珊当选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5月,民革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金珊为副主任委员。
工作分工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金融、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
联系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部省属驻甬金融机构(企业)。
党组成员、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奚明 主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