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绍先,男,汉族,1912年生,原名金家龙,别名云渠,湖北阳新人,民革成员。曾在武汉大学学习。1984年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1989年任主任,2000年任名誉主任。
1929~1936年就读于国立武汉大学,40年代因景仰
柳亚子先生而成为其入室弟子,经高等文官考试入仕。历任蒙藏委员会经济部、考试院科长,帮办法规委员,曾任国民党新疆省党部代主任委员、新疆日报社长、迪化(现乌鲁木齐)市长、立法委员等职。因不满国民党政权的腐朽统治而参加爱国民主运动,曾任“孙文主义革命同盟”总部常委、代书记,一度被国民党特务秘密逮捕。此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他与一批有影响的国民党高层人士一道,举行了著名的“香港起义”。
新中国成立后,在民革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团结委员,后转任中央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审判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重庆市政协常务委员,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参事室副主任、主任、名誉主任,全国政协委员等职。
他还是四川省政府经济法制研究会顾问,省扶贫基金会常务理事,省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省中山诗词书画研究会副会长,诗词学会顾问,《文史杂志》编委会副主任,中国
南社与
柳亚子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南社研究会名誉会长,
武汉大学成都校友会副会长,阳新县海外联谊会名誉会长。
在
叶剑英委员长发表对台九条和平统一的文告指引下,深感积极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责任,赓即成立
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四川省文史研究馆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并负责此项工作。他不顾年老体弱而身体力行,积极撰写了大量有关祖国统一问题的文章,在国内外包括台、港、澳地区的报、刊上发表。著有《文史政论丛稿一海峡情思》由团结出版社出版发行,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播部“两岸关系百家言”二等奖,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荣誉奖,四川史学会特别奖,四川省委对台办公室先进个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