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司
负责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的部门
金融市场司是负责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的部门。
金融市场司主要职责: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监督和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以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办国务院决定的信贷结构调节管理工作。
金融市场司内设综合处、债券发行管理处、债券交易管理处、货币市场管理处、黄金与外汇市场处、房地产与汽车金融处、信贷政策管理一处、信贷政策管理二处,共8个处。
参考资料
金融市场司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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