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作为
微观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安排产生并发展的,目的在于防范由于金融机构组织内部因素所导致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各种措施。
由于金融机构运营的特殊性,对内部控制的要求更趋谨慎、严格。金融管制当局可以将某些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措施上升为金融管制的制度要求,同时金融监管当局也会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水平的内部控制规章。因此,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金融监管、金融管制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金融活动管理体系。与此同时,作为金融行业安全保障体系的微观基础,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经济、金融的稳定与发展。内部控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都用于保护企业的财产,检查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企业坚持执行既定的管理方针。一个内部控制制度已经超出直接与会计和财务部门功能有关的内容范畴,其可以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
这种内部控制制度可能包括预算控制、标准成本、期间经营报告、统计分析及其报告和首先有助于职工符合其经营责任要求的培训计划,以及向管理当局恰当地提供附加保证的有关规定的程序及这些程序被有效观测的内部审计。相对于金融监管和外部审计而言,银行内部控制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②银行内在发展的动力又常常使内部控制受到挑战,即内部控制的完善与执行程度受制于银行对其发展速度的偏好与选择,这也就是中外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来调整内部控制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