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法(1914年—2001年1月26日),
江西省
兴国县杰村乡人,1914年生于江西兴国县。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
红军,193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
红军赣南独立师、红三军团七军二十师、瑞金县模范三师战士、班长,红九军团三师八团政治处青年干事、科长,红三十二军九十四师营政治
教导员,红三十二军政治部青年科科长。参加了中央
苏区一至五次反“围剿”战争和攻打赣州城、广东
南雄等战役战斗。参加了二万五千里
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
八路军一二师三五九旅七一八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
教导员,八军留守兵团研究班学员,骑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陕宁联防军特务营政治委员,三五九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在
抗日战争极其艰苦复杂的斗争环境中,他奉命执行保卫陕甘宁边区、保卫党中央的光荣任务,多次率领部队参加反“扫荡”、反蚕食、反封锁战斗和
南泥湾大生产运动。1938年,三五九旅奉命驻防绥德,保卫
黄河,任连政治指导员的钟文法率部设防吴堡。吴堡河对岸的山西柳林镇,盘踞着日寇一个中队,在
八路军眼皮底下奸淫烧杀。钟文法亲率30名战士,夜渡
黄河,一举端掉日寇
炮楼,歼灭了日寇一个小队,
八路军却一无伤亡。他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积极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动员各界人士投身抗日救亡运动,为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作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冀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冀东独立第十旅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九纵队二十七师政治部主部、二十五师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十一纵队三十三师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四十八军一四四师政治委员。先后率部参加了东北秋季功势、冬季攻势、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渡江战役和攻克翠微峰等战役战斗。他英勇善战、身先士卒、不怕牺牲,多次负伤仍坚持指挥作战。电影《翠冈红旗》反映了他的英勇事迹。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第四野战军四十八军一四四师政治委员、四十八军政治部副主任,第二十一兵团政治部副主任,中南军区第五十五军政治部主任,武汉军区干部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武汉军区副政治委员。在各级领导岗位上,他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为选拔、培养干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001年1月26日在武汉逝世,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