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云
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晓云,男,1954年12月23日出生,江西赣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国际商务师,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人物履历
1970年12月至1975年12月,画眉坳钨矿主坑一工区工人;
1975年12月至1979年01月,画眉坳钨矿主平窿坑口团总支书记;
1979年01月至1985年08月,画眉坳钨矿团委副书记(其间: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江西冶金学院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5年08月至1986年12月,画眉坳钨矿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1986年12月至1990年10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公司秘书;
1990年10月至1994年02月,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江西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4年02月至1997年08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公司人事处副处长;
1997年08月至1999年12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供销公司经理、供应处处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学习);
1999年12月至2000年09月,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00年09月至2004年12月,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员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年12月至2006年1月,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6年01月至2007年04月,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7年04月至2008年12月,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08年12月至2010年04月,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10年04月至2016年10月,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7年02月,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7年02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7月,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0年11月9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钟晓云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资金出借给私有企业,违规干预投资项目招投标,违规开展期货投机交易,违规收购股权;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违规高价收购民营矿山、低价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钟晓云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特权思想严重,搞“家长制”“一言堂”,作风霸道,好大喜功,盲目投资,纪法意识淡薄,为亲友经营活动出谋划策、铺路搭桥,长期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大搞权钱交易、损公肥私,高价收购、低价贱卖,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钟晓云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程序撤销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依法逮捕
2020年11月,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钟晓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21年2月,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钟晓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钟晓云利用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供销公司经理,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钟晓云在担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获荣誉
先后荣获2006年度、2007年度江西省优秀企业家、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七届全国创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24 14:2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