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港口管理局,为政府部门,负责全市港口
公共基础设施(指公用的进出港航道、防波堤、锚地等)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按照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
港口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布局规划,对全市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和水运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
(六)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求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航重大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港区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区域范围的划定,并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