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嘉征(
1589年—
1647年)字孚于,
海盐人。吴越王
钱镠第二十四世孙。世居海盐沈荡半逻村(今属齐家乡中钱村)。祖父钱薇以直谏闻名。天启元年(
1621年)辛酉中顺天副榜,留北京,为
国子监充贡生。
时值
魏忠贤专权。天启七年(
1627年),
崇祯皇帝继位后,崇祯皇帝一直想铲除以魏忠贤为首的排除异己、残害忠良、干预朝政的阉党,但无人敢揭发
魏忠贤罪恶,嘉征遂上疏劾魏忠贤十大罪状,一并帝,二蔑后,三弄兵,四无二祖列宗,五克削藩封,六无圣,七滥爵,八掩边功,九脧民,十通关节。又称“罄南山之竹,不足书其奸状,决东海之波,难洗其罪恶!”,最后疏曰:“伏乞独断于心,敕下法司,将魏忠贤明正典刑,以雪天下之愤,以彰正始之法。”有一句特别精彩:“圣主当阳,有敢言之士,万死何辞焉!”意思是:新君登基了,我们这个国家有希望了,我死都不怕了!
崇祯皇帝读后觉得机会来了,立召魏忠贤至,手持嘉征疏付侍者当御读之,忠贤伏地叩首不能辩,人称“击奸第一声”,崇祯皇帝把魏忠贤在去凤阳的路上逼死了。归乡后,不谈上疏之事,乡人更敬重之。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称其为“豪杰之举”。遂在澉浦选胜筑室于仙掌峰。崇祯十五年(
1642年)任福建松溪县令,重教化,轻刑罚。明亡后,被南明政权举为部郎,未几还乡。卒后葬于仙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