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成宇,男,浙江温州乐清市人,2011年5月25日,因在温州钱云会案中涉嫌
妨害公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5日上午,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路段发生
交通事故。
乐清市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因村民阻挠,勘查工作无法展开。当日12时50分许,乐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侯某、戴某等民警接到指令着便装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置,被村民认出身份,遭被告人钱成宇、王祥球等人围殴。经鉴定,侯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戴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当日13时许,公安机关组织特警队员、
保安到达事故现场维持秩序,被告人钱成宇等人用砖头、石块袭击,致多名特警队员及保安受伤,被迫撤离现场。特警队员许某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伤。当日16时许,公安机关再次组织警力进入事故现场才完成勘查工作。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成宇、王祥球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
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钱成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