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成宇
浙江温州乐清市人
钱成宇,男,浙江温州乐清市人,2011年5月25日,因在温州钱云会案中涉嫌妨害公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简介
钱成宇,男,浙江温州乐清市人,因在温州钱云会案中涉嫌妨害公务罪,2011年5月25日,在温州乐清市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开庭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在法庭上,被告人钱成宇对指控的事实予以否认,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钱成宇构成妨碍公务罪的依据不足。
故意伤害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5日上午,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乐清市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因村民阻挠,勘查工作无法展开。当日12时50分许,乐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侯某、戴某等民警接到指令着便装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置,被村民认出身份,遭被告人钱成宇、王祥球等人围殴。经鉴定,侯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戴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当日13时许,公安机关组织特警队员、保安到达事故现场维持秩序,被告人钱成宇等人用砖头、石块袭击,致多名特警队员及保安受伤,被迫撤离现场。特警队员许某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伤。当日16时许,公安机关再次组织警力进入事故现场才完成勘查工作。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成宇、王祥球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钱成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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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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