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琦(1709-1790)字相人,是清代官员。一字湘纯,号屿沙、述堂,晚号耕石老人。
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改
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河南道御史、
江苏按察使、
福建布政使。
乾隆十六年(1751)二月任巡台御史。台湾旧例,生番杀人,地有官处分,比熟番加重。是年有彰化生番杀内凹庄兵民二十九人,钱琦据实奏闻,总督徇庇武员,所奏与钱氏异。清廷严旨责其覆奏。或劝琦改前奏,以顺督臣之意,钱琦不可,执前奏益坚。会断狱者需取回生番所猎人头定案,饬地方官入山取头,而彰化知县乃另剖棺取新死人头以充。继其任者崔应阶据实上闻,番案始定。乾隆十七年(1752)六月初四日交部议处。乾隆三十二年(1767)复任福建布政使。平生以“虚心实力”四字自勉。好为诗,与
袁枚相交五十年。著有《澄碧斋诗钞》十二卷,《别集》一卷。
《
晚晴簃诗汇》云:“袁简斋序璵沙诗,称其‘立朝有风节,仕外多惠政,虽官尊,雅好为诗,其神清,其韵幽,曲致而不晦於深,直言而不坠于浅。’又为作志铭,言其海外诸诗尤为雄伟。”彭国栋评《澄碧斋诗钞》:“各体皆胜,雅堂谓足与九池、鹭洲颉颃,诚非虚语。”又论其〈台阳八景诗〉:“自来咏八景者,多作村语,璵沙殊不尔,亦可为台阳生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