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沈阳市的法律监督机关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是沈阳市的法律监督机关。
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铁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铁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铁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及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依法对全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六)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和刑事赔偿。
(八)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提请
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本院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负责其它应当由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现任领导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空缺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0 07:1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