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发展基金
中央政府背景的政府性投融资平台
铁路发展基金的推出被认为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出发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亿至3000亿元。
近期目标
铁路发展基金的推出被认为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得的铁路发展基金方案显示,2014年及2015年铁路发展基金计划共募集4000亿至6000亿元,每年2000亿至3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亿元、车购税150亿元、铁路建设基金400亿元)与社会资金比例1:2至1:3。以此测算,两年铁路发展基金将吸引4000亿元社会资金进入铁路领域。
方案显示,铁路发展基金坚持四大设立原则,一是坚持完成政府规划建设目标,筹集足够规模的资金,满足国家规定项目的资本金投入需要。
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方面,铁路发展基金将采取封闭式公司型基金形式(暂定15年),由政府委托铁路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高信用等级机构发起设立。其中,铁路总公司是基金公司的普通股东,作为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出资人代表;其他投资人为基金公司的优先股东,不参与基金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初期以委托铁路总公司独资或控股的基金投资管理公司为主。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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