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
2019年1月26日发布的方案
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1月26日,银川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发布《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据了解,此次机构改革,银川市共设置党政机构53个,党委机构13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党委工作机关12个,政府机构40个。
职能调整
1、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市监察委员会。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安排,将市监察局的职责,市人民检察院的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以及上前城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察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2)将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3)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4)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员会。
(5)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6)将市委财经领导小组改为市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7)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8)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10)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2、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3)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牌子。
(4)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5)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市委统战部加挂市委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牌子。
组建机构
(1)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不动产登记局)的职责,市规划管理局的职责,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市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的行政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牧局的草原(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以及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局、市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牌子。
市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局)更名为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仍作为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规划管理局、市林业局。
(2)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牧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按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3)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市农牧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牧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农牧局。
(4)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职责,市体育旅游局的旅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5)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市民政局的老龄事业管理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7)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牧局的草原(地)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相关法制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9)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等划入市审计局。
(10)优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将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将市辖区相关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专利管理等职责相应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不再保留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11)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撤销机构
(1)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机构对接
1、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政策研究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将市委办公厅更名为市委办公室。
市委办公室加挂市委督查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仍作为事业单位。
(2)将市政府办公厅更名为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督查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仍作为事业单位。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物价局牌子。
(4)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将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以及银川人才工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5)将市信访督办局由市委办公厅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更名为市信访局。
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委老干部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网络信息化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组建市委人才工作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将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人才工作局。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更名为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仍作为事业单位。
(2)将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3)组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4)组建市网络信息化局。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信息化产业发展培育和协调维护政府系统信息安全职责(工业信息化管理职责除外),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网络信息化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大数据管理局更名为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仍作为事业单位。
(5)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局牌子。
(6)组建市市政管理局。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用事业管理职责,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的市容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政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7)组建市体育局。在市体育旅游局体育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体育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体育旅游局。
(8)将市园林管理局由市林业局的挂牌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9)组建市投资促进局。将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的经济技术合作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投资计划协作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投资促进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
(10)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更名为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加强对审批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不再保留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11)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由市政府研究室的挂牌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2)将市民防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挂牌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更名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3)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市粮食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市粮食局。
机构设置
市委机构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机构设置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一战线工作部
政法委员会
政策研究室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室)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员会)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才工作局
老干部局
说明:银川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2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办公室挂督查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市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市公务员局牌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设在组织部;宣传部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设在老干部局;教育工作委员会与教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政府机构
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
文化旅游广电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
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络信息化局
综合执法监督局
市政管理局
体育局
统计局
园林管理局
投资促进局
金融工作局
审批服务管理局
扶贫开发办公室
信访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医疗保障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说明:银川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办公室挂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自然资源局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和草原局、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牌子;商务局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文化旅游广电局挂文物局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综合执法监督局挂综合执法监察支队牌子。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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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