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
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是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0名。
主要职责
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是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一)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和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研究制定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发展目标、政策和措施,探索试验区建设及先行先试的途径和方法。
(二)编制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统计、分析滨河新区经济运行状况,统筹产业布局,研究确定滨河新区规划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滨河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宣传推介等工作,对入驻企业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实施。
(五)参与编制滨河新区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滨河新区的土地征用、整理、收储、出让和规划、建设等工作。
(六)根据有关法规和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滨河新区部分行政管理权和经济管理职能。
(七)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滨河新区内行使相关的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权。
(八)负责滨河新区道路、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九)统一负责滨河新区土地、规划、经济、建设、教育、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园林、水务、旅游、安全生产等各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十)协调联系海关、工商、税务、金融、商检、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
(十一)负责滨河新区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组织人事及工、青、妇等各项工作。
(十二)负责滨河新区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等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银川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法制宣传、精神文明、统战群团等工作;承担会议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督查办理、文档保密、对外联络、目标考核、培训教育、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承担滨河新区管委会行政流程再造设计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经济贸易发展招商局
负责拟订滨河新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统筹滨河新区经济发展、商贸流通及统计监测、运行分析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的审核认定;负责招商引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业园区及其企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试验区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与海关、工商、税务、商检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三)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编制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滨河新区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征收、土地储备以及相关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等事项的办理、报批工作;负责滨河新区环境保护、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工作。
(四)建设园林水务局
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滨河新区范围内道路、公用设施、生态和绿化、水利水务等基础设施的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滨河新区内住房保障、市政、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公园等公共管理和服务;负责滨河新区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林草资源管理及防火、抗旱防汛、防凌等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文化旅游局
负责滨河新区社会管理、行政管理、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滨河新区全域5A级景区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滨河新区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司法、民族宗教等各项事业;负责市容、环卫、爱国卫生等社会公用事业管理工作;在市政府的授权下负责组织开展新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六)财政审计局
负责滨河新区财政收支、编制财政年度预决算,制定财务制度,实施财政监督,指导财务管理与会计管理工作;负责滨河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管工作;负责对管委会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管委会内部审计和滨河新区社会审计工作,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人员编制
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0名。
领导职数:党工委书记、主任1名(可高配为正厅级,由市领导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兼副主任1名(副厅级),党工委委员、副主任1名(副厅级);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6正6副。
为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参照银川市“扁平化改革”和“大部门制”模式,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正6副,每个内设局室按2正1副核定配备。具体由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备案。
其它事项
1、成立银川滨河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为银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支队)所属正科级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以滨河新区管理为主。核定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主要职责是受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有关部门委托,依法集中开展滨河新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2、将银川市河东生态园艺试验中心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管,调整为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它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9 15:2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