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
行政考试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简称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指导、监督和检查,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考试考务实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初级资格考试。通过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级别和类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业水平和能力。
考试简介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考试科目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在《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又分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
免考规定
符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资格证书。
(一)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三)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考试变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制度规定,2014年开始中国银行业从业制度将迎来重大的改革,“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改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改革以后的考试称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该考试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初级职业资格考试相当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当然与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也有很多不同之处。
改革以后,考试报名条件有所提高,原来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对学历的要求只限定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而新成立的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则需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改革以后考试科目也有所变化,原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为“公共基础”科目加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而改革后的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变为“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加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不变。已取得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可免考“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只需要通过任意一门专业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初级证书。
2014年考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 9:00-11:00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
13:00-15:00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银行业专业实务》公司信贷科目
16:00-18:00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科目
2014年6月29日 9:00-11:00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
13:00-15:00 《银行业专业实务》风险管理、个人理财科目
16:00-18:00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贷款科目
2015年考试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2015年度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30日、31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0月31日、11月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具体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辅导教材变化
(1)《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对应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教材-公共基础2013版
(2)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对应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教材-个人理财2015版
(3) 《银行业专业实务》-风险管理对应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教材-风险管理2013版
(4) 《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贷款对应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教材-个人贷款2013版
(5) 《银行业专业实务》-公司信贷对应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教材-公司信贷2013版
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中国银行业协会考试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当次考试资格和所有成绩。
(二)已参加过往次考试的考生可凭原报考账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三)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
(四)请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注意认真核对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所在单位等关键信息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报名发票无法顺利寄达、无法申领证书等问题。
(五)本次考试在上述212个城市开设考点,请考生就近选择报考城市。由于考试机数量限制,各考点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六)考生可通过在线支付或邮局汇款的方式进行缴费,缴费必须在5月16日17:00前完成(通过邮局汇款的,汇款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七)请考生注意协调个人工作时间,避免与考试时间发生冲突。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10:10
目录
概述
考试简介
报名条件
考试科目
免考规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