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主要依据
银行存款收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主要依据。出纳人员在办理每 —笔银行存款收入业务时,都必须认真复核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复核
出纳人员对其复核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对付款单位交来的原始凭证,即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各种结算凭证进行复核;
另一种是对会计人员编制的银行存款收款凭证进行复核。银行收款凭证的复核内容及要求同现金收款凭证的复核内容及要求大致相同。
处理程序
银行存款收入的处理程序一般处理程序为:
(1)复核银行存款原始凭证。
(2)填制一式两联的银行“进帐单”,送交银行办理转帐。
(3)复核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并在复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款原始凭证上,加盖本单位的“银行收讫”或“转帐收讫”章。
(4)根据银行收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8 06:07
目录
概述
复核
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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