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腊肉
陕西省镇巴县特产
镇巴腊肉,陕西省镇巴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特点
镇巴腊肉选用汉江黑猪,现杀冷腌,加入食盐、花椒、八角、桂皮、大小茴香和丁香等作料,腌入缸中,十天左右出缸,再用柏树、香椿的枝叶点火慢慢烘熏至干,并常年吊在火炉之上。皮色金黄有光泽,色泽鲜艳,瘦肉红润,肥肉淡黄,味道醇香,肥不腻口,是同类的咸肉所不能比拟的。口感醇香特别,回味悠长。
产地环境
镇巴腊肉产自陕西省镇巴县,镇巴县地处大巴山西部,米仓山东段。巴山主脊东西横亘,构成南北两个地理单元,成为嘉陵江、汉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
镇巴县属北亚热带,东南季风湿润区,大陆性较强,气温年差较大。平均气温13.8℃,无霜期236天,年均降水1250~1350毫米,适宜养殖黑猪。
历史渊源
镇巴县腊肉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据记载,早在两千多年前,张鲁称汉王,兵败南下走陕南,途经汉中红庙塘时,汉中人用上等腊肉招待过他;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慈禧太后携光绪皇帝避难西安,陕南地方官吏曾进贡腊肉御用,慈禧食后,赞不绝口;
解放后,杀年猪的乡俗更盛,除暂时困难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外,其余年份,特别是近些年来,超过任何历史时期,熏腊肉成为汉中人普遍的年俗。
生产情况
2009年底,陕西省镇巴县腊肉产值1200万元。
截至2010年底,陕西省镇巴县有3家镇巴腊肉加工企业,年生产加工镇巴腊肉3000吨,产值达3500万元。
产品荣誉
2010年12月0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镇巴腊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镇巴腊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陕西省镇巴县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农历小雪至大寒末期选用在保护区内养殖的汉江黑猪及其杂交后代,养殖时间8至12个月,屠宰标准体重范围80至120千克,加工用原料部位为前腿、后臀、五花肉,霜降及立春间干腌。
加工工艺:原料→修整→腌制→烘制→熏制→烧洗→晾晒
加工要求:
(1)分割。将整块的前腿、后肩、五花肉,分割成1500克至2500克重的长方形肉块。
(2)腌渍。将切好的肉块用食盐及调料粉擦均抹透,肉面向下,最下一层肉皮向上,依次放入腌缸,腌渍3天后翻缸,温度控制在-2℃至5℃。
(3)熏制。腌好的肉应沥干水分挂入熏房,用备好的木屑、柏树枝、椿树皮等熏烤,熏房内初温70℃,3至4小时后逐步降温至50℃至30℃。
(4)烘烤。烘烤在烘烤房内进行,将腌制好的肉块吊挂在烘烤房内的木架上,选用上好的柏树枝、椿树皮、核桃壳、青岗木等镇巴山区特有的带有浓郁香味的柴草慢慢烘烤,温度控制在30℃至40℃之间,烘烤30至45天。
(5)烧洗。将烘烤好的腊肉用喷灯烧焦表皮,用温水浸泡7至15分钟,用温热水清洗至水清为止,捞出挂在干燥、通风处沥干水份。
感官特色:脂肪呈乳白色、瘦肉呈枣红色;外表微湿润、清洁无粘液;肉质优良、有弹性。
理化指标:水分含量/(%)≤25;食盐的含量(以NaC1计)/(%)≤8。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镇巴腊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镇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镇巴腊肉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6:36
目录
概述
产品特点
产地环境
历史渊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