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是2018年6月19日,经
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设立,位于山东省半岛,烟台市西北部地区,试验区范围为长岛151个岛屿和所属海域,岛陆面积56.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54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87.8公里。
长岛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具备良好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有条件、有基础、有责任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为海岛型地区可持续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印发了《关于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规划》,引领长岛由县域向特殊功能区体制机制转换。目前,长岛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围绕打造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著名的滨海旅游度假品牌、坚实的国家战略安全屏障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质量发展”“
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聚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迈入新层次新领域。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这对长岛既是特殊的使命担当,更是重大的历史机遇。长岛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指示要求,肩负起“固防守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三大使命,把“固防守疆”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把“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和根本前提,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抢抓机遇、勇于担当、苦干实干,既做“显功”、又做“潜功”,努力在“经略海洋”中打造“生态文明、长岛先行,绿色发展、长岛领先”的生动样板。
一、同意设立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试验区范围为长岛151个岛屿和所属海域,岛陆面积56.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54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87.8公里。
二、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把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要务,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前提,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长岛优势,以体制创新、模式探索为重点,强化政策保障,推动陆海统筹发展,将试验区建设成为蓝色生态之岛、休闲宜居之岛和军民融合之岛,为探索海洋生态保护、持续发展、军民融合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严格按照《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规划》确定的试验方向、重点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试验区建设。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长岛生态环境保护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强省级层面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人才、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召集的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规划政策研究和落实,帮助解决试验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试验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打造绿色环保、宜居宜游、美丽和谐的新长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