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创建于1987年,200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5年12月撤系建院。现设有音乐表演及音乐学两个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包括声乐(美声、民族、通俗)、管弦、民乐、键盘、钢琴调律等方向。面向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湖南、山东等省份招生。
建院以来,根据音乐事业的发展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先后修订了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简介,调整了实践教学课程的安排,增加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内容,为学生走向社会奠定基础。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互动,规模与质量并举的办学方针,近年来,教师出版著作、教材多部,承担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十余项,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 2005 年该院毕业生郝爱君以优异的成绩考取
吉林艺术学院作曲理论硕士研究生,实现该院学生考取研究生零的突破。
学院遵循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特点及规律,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种艺术实践表演活动。近三年,该院教师获省及国家级艺术表演比赛指导教师奖 25 项,学生在省、市及国家级艺术表演比赛中获奖 16 项。并先后与一汽三中、长影乐团、省歌乐团、军星艺校、光明艺校等专业演出团体和学校签订协议,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定期选派学生参加实践演出和毕业实习,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表演能力。
音乐表演专业设有声乐方向、器乐方向、歌舞方向和流行音乐等专业方向。主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培养音乐表演、教学或研究、音乐专题栏目主持人和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开设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美学、中(外)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艺术概论、中(外)民族音乐、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重唱(奏)、合唱(奏)等课程。
音乐学专业设有钢琴调律、
音乐治疗、合唱指挥、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富有创新精神、爱心和责任感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开设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中(外)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和声、曲式、音乐美学、艺术概论、中(外)民族音乐、音乐文论写作等课程。
学院加强学科建设,音乐学学科是学校重点学科,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近三年来教师共发表论文150篇;其中重要和核心期刊53;人均发表论文7篇;申请科研立项75项;到款经费11.1万;获奖人次10人;参加学术会议及讲座24场。
2006年8月于勒老师获“2006放飞梦想--国际艺术交流形象大使选拔活动”指导教师金奖2006年8月吕景利老师获“华夏艺术风采国际艺术选拔活动”优秀园丁奖2004年8月孟翔老师被全国少工委、共青团中央评为“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艺术风采大赛”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