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街,曾称长春二马路。是长春市南关区一条主干街路。此大街具有悠久历史,是与1910年左右成型的中国商埠地息息相关的一条大街。从1910年开始建设,到三十年代,此街不断拓展,最终形成自大同广场(人民广场)至东大桥的一条东西向的干线大街。
长春大街,曾称长春二马路。此大街具有悠久历史,是与1910年左右成型的中国商埠地息息相关的一条大街。从1910年开始建设,到三十年代,此街不断拓展,最终形成自大同广场(人民广场)至东大桥的一条东西向的干线大街。
1906年,日俄签订《
朴茨茅斯条约》后,日本与清政府签订《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确认了日本割让沙俄长春以南中东铁路支线的权利。在此条约的附约中,有一条就是要求中国政府自行在相关城市开埠通商。在此背景下,1907年1月,长春的中国商埠地开始建设。
原中国商埠地的区域南起长春老城的北城墙,北至二道沟的沙俄附属地。几乎于此同时,满铁先以三井公司名义秘密在头道沟购地,此后通过外交途径公开与中国政府协议划定了满铁附属地。这样,当初商埠地的区划被满铁占去近一半,最后的区域确定在北至日本桥一带的朝日通(现上海路),南至老城北城墙,就是这条大街的位置处。当时商埠地的道路框架,南北干线是商埠大马路(现大马路,最初曾称为“北门外大街”),自大马路南端(原长春老城北门处,现大马路与长春大街交汇处)依次向北,布置了六条东西向的马路与大马路交叉,分别命名为二马路、三马路……直至最北端的七马路。除了长春大街这个曾经的二马路外,其余的那六条马路的名称从百年前至今从未变更过。
到上世纪二十年代后,这条二马路修好的只不过是西部的这一段,就是现大马路以西至大庙门前的这一段。当初并无大经路,现大经路口的城门叫“马号门”,就因为城门内长期是长春府衙(四道街)北后院的马号。而在大马路东,二马路并没修,一直是护城河的状态。想去往东大桥,是要经过三马路的。到1932年“满洲国”设立后,在《新京都市计划》中,顺着大同广场向东,规划了这条东西向的大街,一直通往东大桥。因为此路是长春新城区通往长春老城和商埠地的一条重要道路,所以此路被命名为“长春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