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雕塑学会由
长春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一级社会团体。
长春市城市雕塑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
长春市规划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长春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学会的业务范围包括雕塑创作、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专业展览、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
2011年7月18日,长春市城市雕塑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召开。长春市市长崔杰出席大会并对长春市城市雕塑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长春市副市长
王学战被选举为长春市城市雕塑学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