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1992年04月0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志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贰级(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美术装潢(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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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初始信息均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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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2-10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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