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
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于1992年07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韦华南,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面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金、银及其制品化验、检测;矿物及衍生产品的化验检测,地质样品检测、环保检测、珠宝及贵金属检测,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销售、标准溶液生产销售,分析仪器、耗材及试剂销售,实验室建设服务;经销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经营本院及其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本院及其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系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进口业务;经销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贵金属粉体材料、贵金属催化剂和贵金属化合物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及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版、发行期刊;印刷品广告图文设计,广告业务;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和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参考资料
词条初始信息均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百度百科企业词条极速创建通道.
最新修订时间:2022-12-29 17:29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