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附属债务
经济术语
长期附属债务是资本债券与信用债券的合称,属于银行附属资本的一部分。
长期附属债务本质还是债务,同时还可以被当做资本,因为它可以部分代替资本的职能,因为它有很显著的四个特点:(1)可以同样为固定资产筹集资金;(2)只有在存款人对盈利与资产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之后,债权人才能取得利息和本金;(3)银行一旦破产,损失先由附属债务冲销,再由保险公司或存款人承担。(4)成本低,它的债务利息支付作为费用可以从税前利润中冲减。
长期附属资本也有一些弱点:(1)在没有宣布破产之前,银行不能用债务冲销营业损失;(2)有固定期限,到期日或者到期前必须归还或展期;(3)在紧急财务情况下可以推迟或者不付现金股利。这些都使得长期附属债务代替股本增加了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因此,只有期限在5年以上的附属债务工具包括在附属资本中,成为长期附属债务,并且其比例最多只能相当于核心资本的50%。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4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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