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人民政府
陕西省长武县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长武县人民政府成立于1948年4月21日,位于长武县城东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咸阳市境内国家行政机关。
地理位置
长武县地处陕西省咸阳市西北部的陕甘交界处,距省城西安约190公里,是三秦通往大西北的咽喉关隘,素有“三秦屏障”、“秦陇门户”之称,被誉为“果乡煤城”。全县辖7镇1街道办133个行政村,总人口18万,总面积56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5万亩。
发展历史
长武县人民政府成立于1948年4月21日,位于长武县城东街。因当时正值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西府出击战役,未及设立工作部门,县长由刘刚同志担任。4月24日晚,解放军主力撤离,长武县城失守,县政府工作人员随主力部队战略转移。
1949年7月25日,长武重新解放,流动与陕甘宁边区的长武县人民政府(与县委和编)由县长刘刚带领党政工作人员及干校学员32人回县城接管伪县政府及所属机关,开展工作,下设秘书室,一、二、三、四科,公安局、税务局、电报局等工作机构。为适应各个时期的形势需要,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反复增设、裁撤、合并、分设,处于经常性的变动之中。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定权限负责管理全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组织财政、民政、民族事务、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工作;发布决策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
现任领导
王高锋 :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仲春瑞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董皓 :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之汉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督察长
张颜珺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邹国行 :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县职教中心主任
白小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李强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白明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辖区镇社
区乡基层政权设置历史
解放初,废除旧保甲,建立新的区乡人民政权。全县设城关、进贤、宜禄、朱成、亭口5个区公所,分设35个乡人民政府,140个行政村。
1950年,依次改为一、二、三、四、五区。
1953年仍设5区,增设为39个乡。1955年增设城关镇,全县为40个乡(镇)。
1956年撤区并乡,全县设13个乡、1个镇。1957年长灵划界,增设马寨乡,全县设15个乡镇。后半年地掌乡并入马寨乡,全县减为14个乡。
1958年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全县建成昭仁、相公、洪家、巨家4个人民公社。辱底合并邠县,长武地区设长武、巨家两个人民公社,13个生产管理区。
1961年分县后,设12个人民公社。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1962年全县改设14个人民公社。1969年“文化大革命”中,公社、大队、生产队分别组成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
1981年恢复14个公社和各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政社分设,改变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人民政府。大队、生产队改设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全县14个公社改为1镇13乡。乡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秘书、会计和民政、财粮、农林水牧、多种经营、文教、计划生育、土地、公安、司法、武装及共青团、妇联等专职干部。全县152个大队、705个生产队,改为234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是农民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一种较好形式。在农村经济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了组织证。村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民兵排长、治保、调解主任和团支书、妇女主任等。村民小组设组长。
1989年,全县设14个乡(镇),234个行政村民委员会,1个居民委员会,694个村民小组。享受固定补贴的行政村级基层干部705人,年度补贴标准为13.5万元。
参考资料
长武概况.长武概况.
领导之窗.长武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3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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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地理位置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