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所属的正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于1998年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所属的正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履行航运综合行政管理和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公益服务两大职能,承担安全管理、海事监管、航道维护、调度指挥、锚地管理、通信信息保障和船闸及升船机运行维护等主要职责,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对外的综合管理模式,设有9个机关部门和12个基层单位,编制968人,管理着一座升船机、两坝船闸、三个港区、四处桥区、六个交通管制区和八处大型锚地。
主要职责
三峡局负责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和葛洲坝枢纽工程河段(庙河至中水门,全长59公里。以下简称“三峡河段”)通航综合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或参与三峡河段航运有关规章的拟定工作;
(二)负责三峡河段通航和水域施工安全及水上交通秩序的维护与管理;
(三)负责三峡河段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维护与行政管理;
(四)负责三峡河段通信的维护与管理;
(五)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三峡河段治安消防,刑侦警卫工作;
(六)负责三峡河段过闸船舶的调度指挥及断航碍航船舶的应急处理;
(七)负责三峡河段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船舶过坝管理,协助军事物资运输;
(八)参与辖区岸线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审议(审查)与通航有关的跨河、临河水工建筑物的通航技术标准;
(九)在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期,受三峡总公司委托,承担三峡船闸(含待闸锚地)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及通航配套设施(除待闸锚地)的运行维护管理;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审计、科技、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辖区域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管辖范围上起长江干线西陵峡庙河,下至宜昌市中水门,全长59公里水域,是枢纽水域通航的关键区段,包括葛洲坝3座船闸、三峡双线五级船闸、1座大型升船机(待建)、3个港区以及8处大型锚地、104处泊位、4座桥梁、6处水上交通管制区域。
领导班子
局长、党委副书记:李传光
副局长、总工程师:郑卫力
副局长:李顺利
副局长:彭新颜
副局长:吴琼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李建军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2020-02-20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机构职责.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2020-02-20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7 15:4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