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技术经济学会(Changjiang Technology and Economy Society,CTES)成立于1993年,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主管、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法登记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下属17个全国性学术团体(基金会)之一。
发展历程
1993年,经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曾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王任重同志提议,由
湖北省人民政府、
长江水利委员会等六家单位发起成立长江技术经济学会,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同志担任学会名誉理事长。
2013年5月13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开幕。
2019年12月17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2021年4月14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秘书处召开4月份工作例会,会议由学会秘书长吴志广主持。
2022年4月7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秘书长工作会议在武汉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召开;11月15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组织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秘书长工作会议,受疫情影响该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2023年6月28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学术报告会在湖北武汉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7月学会官网数据,长江技术经济学会下设组成部门及分支机构10个。
组织会员
该学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从事长江流域技术经济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请,为该学会的单位会员。
对长江流域技术经济有研究的专家、学者及在中国国内外热心长江技术经济发展的人士,可由自己申请或该学会邀请,作为该学会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学会的意愿;
(三)在该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愿意积极参加该学会活动。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会员:个人会员通过该学会网站会员管理系统登记申请,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入会;
(二)单位会员:由要求入会的单位向该学会提交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学会所举办的活动。
(三)对该学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得到该学会的各种信息、学会刊物、学术资料和该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学会章程。
(二)执行该学会的决议。
(三)维护该学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该学会所委托的工作。
(五)按照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该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为践行长江生态文明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长江流域自然资源、区域经济、水利能源、交通航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对关系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组织专家调研论证,为政府部门决策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长江流域技术经济的调查研究与科学考察活动。
(三)与中国国内外有关学术团体建立联系,组织开展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国际合作。
(四)开展人员技术与管理培训,为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服务。
(五)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评价与鉴定服务工作;承担科学研究与咨询项目;接受委托承办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举办国际、国内展览会,推广长江流域科学技术成果;发布年度长江技术经济重大科技问题。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举荐科学技术人才,开展科技奖励工作,组织制定并发布学会团体标准。
(七)汇集、整理、分析中国国内外技术信息,消化、吸收先进技术,为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八)依照有关规定,主办长江技术经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学术书籍、报刊及科普刊物(含音像等多媒体产品)。
(九)组织长江技术经济科普创作,普及长江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宣传长江生态文明理念,增强民众生态保护意识。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20年12月7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长江治理保护科技创新高端论坛在武汉召开。大会主题为“聚焦‘两新一重’、建设‘幸福长江’”。来自学会和联盟成员单位的30多位知名学者与专家做了研讨交流,分别从水利、环保、能源、经济、科技等不同行业、不同角度,围绕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治理与保护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了精彩的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4月26日,长江河湖保护与修复高端论坛在武汉召开,论坛主题为“聚焦长江河湖大保护,共谋绿色发展新篇章”。特邀领导、专家,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代表近200人围绕长江河湖保护与修复进行政策研讨、技术交流、未来展望,形成长江河湖保护与修复共同倡议,并发布长江技术经济重大科技问题。
2022年12月8日,长江技术经济学会2022年学术年会暨长江保护与创新发展高端论坛在武汉开幕。大会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王焰新,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欧阳志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启贵,长江科学院院长卢金友,分别作《发展绿色产业,推进生态长江建设》《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格局、服务、演变与保护》《堰塞湖风险防控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实践》《人类活动影响下长江河道演变与防洪》主旨报告。会议采用线下会议与线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约13000余人通过直播观看了会议实况。
学术期刊
《
长江技术经济》是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主管的国家级学术团体长江技术经济学会和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共同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主要栏目包括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水利发展、交通航运、能源利用、工程建管、社会经济、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科技前沿、产业技术创新、国际瞭望等。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长江科学技术奖由全国性学术团体长江技术经济学会在2021年设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响应“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需求,鼓励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长江保护重大科技创新。长江技术经济学会充分发挥跨行业、跨学科、跨区域的综合平台作用,通过设立长江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流域自然资源、水利、能源、交通、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科普教育
2023年4月19日,长江科学院携手长江技术经济学会、长江文明馆(武汉自然博物馆)、水利部长江江源区水生态系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长江之水天上来——母亲河源头探秘”第四十六期大河讲堂暨长江大家谈、长江智汇青年博士沙龙活动,活动由长科院总工程师徐平主持。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长江技术经济学会会徽内圈上方为学会缩写CTES,下方为长江流域;外圈上方为学会的中文名称,下方由两个麦穗组成。
学会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咨询等活动,进行长江流域经济建设的研究。为长江流域的开发开放,为长江经济带的协调发展建言献策。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