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溪镇,隶属于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地处洋县北部,
秦岭南麓的浅山丘陵区,东邻
槐树关镇,南连
龙亭镇,西接
白石镇,北与
八里关镇、
茅坪镇相邻。辖区东西最大距离8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2千米,总面积约83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因辖区内有一条较长的溪流,故取名长溪镇。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后,设乡公所。
1951年,设管理区。
1958年,成立长溪公社。
1984年,改设为长溪乡。
2011年7月,乡镇撤并设长溪镇。
2015年6月28日,陕西省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撤销长溪镇,并入
龙亭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辖长溪、梁河、方程、长岭、陈靳、宽潭、长河、麻洞、太白、庙垭、蒋河11个行政村;下设6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4年10月,长溪镇下辖11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长溪村二组(叶上庄)。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长溪镇地处洋县北部,
秦岭南麓的浅山丘陵区,东邻
槐树关镇,南连
龙亭镇,西接
白石镇,北与
八里关镇、
茅坪镇相邻。辖区东西最大距离8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2千米,总面积约83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长溪镇地处山地丘陵区,地势南低北高。境内最高点宽谭村五山垭主峰,海拔1892米。
气候特征
长溪镇气候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气温14.5℃,极端最低气温-6℃,极端最高气温40℃。年平均降水量850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7—9月。
水系水文
长溪镇境内河道属长江流域
汉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大龙河、酉水河等,自南向北注入汉江。
自然资源
长溪镇境内矿藏资源主要有
稀土,主要分布在梁河、方程2个村。
自然灾害
长溪镇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干旱、洪涝、霜冻、雷击等。其中雹灾平均5年一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1年5月21日,降雹持续时间约20分钟,冰雹最大直径约2厘米,涉及境内11个村,农作物受灾面积达6000余亩,3000余亩油菜及小麦绝收。洪涝灾害平均每三年一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7年7月4日,造成境内河水暴涨,农房倒塌,交通受阻,通信中断,农作物被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00万元。
人口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辖区总人口7536人。另有流动人口720人。总人口中,男性4296人,占57%;女性3240人,占43%。2011年,长溪镇人口出生率3.8‰,人口死亡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90.8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长溪镇财政总收入0.9万元,比上年增长20%。
第一产业
2011年,长溪镇农业总产值达到6724万元,比上年增长10.6%。农业耕地面的1.1万亩,人均1.5亩。
长溪镇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2011年,长溪镇粮食生产4400吨,人均610千克。其中玉米1650吨,水稻2750吨。
长溪镇主要经济作物是药材、莲藕等。2011年,长溪镇药材种植面积3000亩,产量750吨;莲藕种植面积2000亩,产量2000吨。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累计造林0.8万亩,其中防护林2000亩,经济林60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20万株,林木覆盖率75%,活立木蓄积量350万立方米。2011年,长溪镇板栗园林面积7000亩,产量2100吨。
长溪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长溪镇生猪饲养量5900头,年末存栏2800头;羊饲养量1800只,年末存栏800只;牛饲养量850头,年末存栏620头;家禽饲养量1.2万羽,上市家禽1.05万羽。2011年,长溪镇生产猪肉279吨,牛肉34.5吨,羊肉25吨;禽蛋60吨。
第三产业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有商业网点15个,从业人员15人。2011年,长溪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420万元,比上年增长12.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2%。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有农村信用社1家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023亿元,比上年增长30.5%;人均储蓄3020元;各项贷款余额0.15亿元,比上年增长25%。
交通运输
2011年,长溪镇11个行政村,村村通水泥路,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方程村实现村组互通水泥路。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有文化站1个。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城乡有线电视入户率80%。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有幼儿园2所,在幼幼儿60余人;中心小学1所,村小学教学点3处,在校生461人,初中1所,专任教师6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卫生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
体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溪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
社会保障
2011年,长溪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户,人数8人,支出24万元,月人均250元;医疗救助5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700人次,共支出3.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46户,人数631人,支出75.8万元,月人均10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