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小龙,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湖北钟祥市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三级高级法官。
人物履历
1993年07月至2000年09月,任
中南民族大学法律系教师。
2000年09月至2003年06月,脱产在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经济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3年06月至2014年11月,历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二庭副庭长,民三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4年11月至2016年09月,任黄陂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09月,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6年12月,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1年12月,任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现任湖北省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职务任免
2022年9月,拟提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法院院长人选。
2022年11月25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闫小龙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3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闫小龙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