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局长工作。主要分管行政审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信访、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招商引资、机关公文处理、目标管理、提案办理、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离(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及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局办公室、森林公安局(包括防火办)、执法大队。
1982.02-1995.08崇州市崇阳房管所工作,1984年7月任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1988年7月任崇阳房产绿化管理所所长,1993年2月根据成人录[1992]129号文件精神,聘用为干部(其间:1992.09-1995.06四川省委党校经管专业学习,取得大专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