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洪学
明代官员
闵洪学,字周先,号曾泉,明代浙江乌程县晟舍镇人(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闵洪学是浙西望族闵氏的第十三世孙,弘治朝刑部尚书闵珪第五世孙。生于明隆庆元年(1567),著有《抚滇奏草》。
闵洪学早年受业于著名的理学家、易学家苏浚,因“特拔第一,入邑庠,后入太学,以诗举。”万历二十五年(1597)获“顺天乡试一百三十九名”,二十六年(1598)以“会试二百七十三名,廷试二甲二十六名,观刑部政”。二十七年(1599“授刑部河南清吏司主事”。二十九年(1600)‘进阶承德郎”。三十一年(1603)“升本部江西司员外郎,录囚江南”。三十二年(1604)“升本司郎中”。三十三年(1605)“进阶奉政大夫”。三十六年(1608)“升陕西布政使司,整饬邠乾分巡内道右参政兼按察使司佥事”。四十年(1612)“祖母重,寻升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四十四年(1616),复除江西按察使”。四十六年(1618)任山西右布政使。泰昌元年(1620)转任福建布政使司左布御史,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东川等地方理军务,兼督川贵兵饷。天启六年(1626)十一月,闵洪学升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使,天启七年(1627)二月,闵洪学请求休致。同日,他与新任云南巡抚谢存仁完成交接工作,结束了近5年的云南巡抚生涯。此后,他三次请告归乡,朝廷于崇祯元年(1628)允许“在籍调理”。崇祯三年(1630)三月,闵洪学被任命为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卷崇被四年(1631)三月,闵洪学迁任吏部尚书。在任期间,引来东林党人的痛恨。在温体仁与周延儒相互倾轧中,他又遭到了周延儒党人的怨恨。崇祯五年(1632)六月开始,东林党和周延儒党几乎同时弹劾闵洪学。八月,在两党的夹攻之下,他被迫辞官归家。崇祯十七年(1644)闵洪学去世,享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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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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