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编制管理;对本区教育人力资源加强配置,做好教师的引进、继续教育、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的劳动工资与人事管理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教育管理要求;领导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教育改革;研究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做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农民工子女学校等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
(四)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学校招生、教学及学籍;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和科技工作;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预算,负责所属学校财务运行计划的审核、评估;对所属单位的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
(七)依法监督和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违反教育行政管理的行为;审查与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教育学校的教师、学生提起的申诉申请。
(八)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区托幼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局 长 王 浩
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分管督导、审计、国际交流工作。分管部门:办公室、督导室、教师进修学院、社区学院。
副局长 朱 越
分管中小学教学管理、招生考试、师训、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部门:普教二科、学前教育科、教育信息中心、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副局长 李光华
分管财务、教育规划布局、学校建设和后勤服务、学校安全、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工作。分管部门:职成教科、计财科、法制科、基建资产管理中心、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副局长 何美龙
分管人事、中小学德育、科研、体卫艺科、青保、法制、信访、妇儿(计生)、献血、双拥、退管工作。分管部门:人保科、普教一科、法制科(青保办)、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教研所、青少年活动中心。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科
教育工会
人保科
计财科
学前教育科
普教一科
普教二科
职成教科
法制科
行政监察(审计)室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信息中心
考试中心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