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中古时期,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在吠舍、首陀罗中产生了从事不同职业的集团。这种集团叫阇提。阇提内部职业世袭,设立管理机构监督成员遵守规章制度和风俗习惯,违者要受到惩罚,直到被剥夺受保护的权利。阇提之间相互隔绝,不准通婚。随着手工业分工的加细,各种手工业阇提的数目不断增加。这种制度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阇提”制度的形成:公元前6世纪,以瓦尔那制度为基础的
婆罗门教,遇到了佛教、耆那教的强力挑战。统治印度的
孔雀王朝国王阿育王大力宣扬“圣法”,对佛教的传播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此后的贵霜帝国和南印一些小国的统治者也崇奉佛教。但是,无论是佛教还是耆那教,都没有从根本上否认瓦尔那制度。占人口大多数的首陀罗和贱民仍然是受压迫的。当瓦尔那制度有所松动时,另一种更严密的种姓体系——“阇提”制度建立起来了。阇提是从瓦尔那的基础上产生的,阇提制度力图将社会分工通过血缘、姻亲等关系固定下来,一个家族世世代代必须从事同一种职业,不同职业集团之间的通婚是被禁止的。人们又把自己关进了阇提制度的囚笼里,受到更严厉的人身束缚和精神束缚。与瓦尔那相比,阇提摆脱了种族的理念,社会意义很强,所以它和印度的社会经济状况密不可分的,更有生命力。
阇提(卡斯特)制度:阇提制度的社会组织形态在其他古代国家也有,但是在印度表现得最为完备。阇提是一种排它性的社会集团,各有世袭的生业,固定不变,实行集团内婚,身分也世袭,阇提之间的排他性和隔阂性,有利于剥削阶级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