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振铎(1893—1973),铁岭县凡河乡阮家洼子村人,奉天南满医学堂毕业.抗日战争胜利前任伪满洲国国务院外交部大臣。196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释放后安置在长春医学专科学校任图书馆管理员。1973年1月30日病亡。
阮振铎1913年在奉天省立高等工业专门学校药学科肆业。同年9月,在奉天南满医学堂学习,1919年,在日本京都帝国大学医学部专修医化学。1923年,在奉天公立医院任院长兼东北大学校医,奉天省第一师范学校校医、奉天同善医学校教员、奉天高等检查厅附设检验史养成所主任教官。东北边防总司令部奉天宪兵司令部二等军医正,中华民国医药学会奉天分会长。1929年后,在长春、吉林、吉敦铁路医院任院长。1931年10月任辽宁省地方维持会顾问,奉天省会署秘书长。
1932年11月任伪满洲国新京(长春)国都建设局长,日满通信会社设立委员,1935年5月任伪满国务院文教部大臣,1937年7月后任伪满政权驻日本特命全权大使,1940年12月任伪满国务院交通部大臣,1942年10月任伪满国务院经济部大臣,1944年10月任伪满国务院外交部大臣。阮振铎在任伪满各部大臣期间曾与日本侵略者签订了不少损害东三省人民根本利益的条约和协定。1945年8月,被苏联红军押送到苏联伯力,在此期间兼做医务工作。1950年8月由苏联遣送回国后,在抚顺东北军区战犯管理所学习改造并参加医务室工作。
196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阮振铎进行审理,符合特赦令第一条的规定,予以释放。1962年2月安置在长春医学专科学校任图书管理员。1973年1月30日因患肺心病,死于长春市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