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毅成(1904—1988),余姚临山人。曾任台湾“中央日报”社社长。
人物生平
阮毅成早年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国20年(1931)回国,历任国立中央大学教授、中央政治学校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时代公论》主编,时有政治、文史等方面文章发表。26年任浙江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浙江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0年任职中实施战地新县制,成立省县乡镇保甲民意机关,举办地方行政干部人员特种考试等。期间还兼任浙江战时教育文化委员会委员、东南联合大学筹备委员会委员等职。抗战胜利后,筹办国立浙江大学法学院,任院长。35年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著有《制宪日记》。
1949年去台湾,历任台湾“省地方自治研究会”委员、。“行政院”设计委员会委员、“总统府”临时行政改革委员会委员兼秘书主任、“中央日报”社社长、《东方杂志》主编、“新闻评议会”委员、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董事会董事兼总干事等职。1988年逝于台北。
个人作品
著有《法语》、《政言》、《中国亲属法概论》、《国际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