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维桢
越共革命早期领导人,越南政府原副总理,越南外交部原部长
阮维桢(越南语:Nguyễn Duy Trinh,1910年7月15日—1985年4月20日),京族,越共早期革命领导人,越南外交领导人,出生在乂安省宜禄县福寿乡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7年开始参加革命运动,1928年加入早期革命组织,1930年加入印度支那共产党(今越南共产党前身组织)。在1932年至1945年因参加领导革命运动,被当时的法国殖民者和反动当局逮捕后,先后拘役流放在昆仑岛监狱和昆嵩集中营等地,在1945年出狱后,继续开展革命运动,担任地方革命政权领导人。1954年任越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在1960年7月任越南政府副总理,1965年4月至1980年2月担任政府副总理兼越南外交部部长。
人物生平
1927年,参加革命活动;
1928年,加入新越革命党(属于印度支那共产党前身的革命政党之一);
1930年,加入印度支那共产党(今越南共产党的前身组织),在乂静苏维埃运动中,任宜禄县党支部书记,后任县委书记;
1932年—1945年,被法国殖民者和封建当局判处13年苦役,并流放到昆仑岛(1935年)、昆嵩集中营(1941年);
1945年,出狱后(1945年5月),参加组织荣市和化市起义;
1945年8月,任中部地委常委、中部行政委员会副主席;
1946年—1954年,领导第五联区运动;
1949年,任第五联区委书记兼南方中部抗战行政委员会主席;
1951年2月,在越共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
1954年,任越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1955年8月,当选为越共第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
1956年9月,当选为越共第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58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1960年7月—1965年4月,任政府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又兼任国家科学委员会主任(1963年—1964年);
1960年9月,在越共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被中央选举为政治局委员;
1965年4月—1980年2月,任政府副总理兼任越南外交部部长;
1976年12月,在越共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被中央选为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
1982年3月,在越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并分工为党中央与政府经济社会战略研究委员会常委;
1985年4月20日,去世。
担任职务
越共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中央委员;越共第二届(自1955年8月)、第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共第二届(自1956年9月)、第三届、第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国会代表。
外交往事
1973年1月27日,时任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阮维桢代表越南在法国巴黎签署了《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亦称《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该协定被越南视为外交革命的一场重大胜利,从而迫使美国从南越逐步撤军,并承认越南的独立和主权。为越南革命胜利创造出新的形势和力量,最终在1975年解放西贡,推翻南越政权后,实现越南的国家南北统一。
所获荣誉
越南金星勋章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5 15:21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