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维桢(
越南语:Nguyễn Duy Trinh,1910年7月15日—1985年4月20日),
京族,越共早期革命领导人,越南外交领导人,出生在乂安省
宜禄县福寿乡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7年开始参加革命运动,1928年加入早期革命组织,1930年加入
印度支那共产党(今
越南共产党前身组织)。在1932年至1945年因参加领导革命运动,被当时的法国殖民者和反动当局逮捕后,先后拘役流放在
昆仑岛监狱和
昆嵩集中营等地,在1945年出狱后,继续开展革命运动,担任地方革命政权领导人。1954年任越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在1960年7月任越南政府副总理,1965年4月至1980年2月担任政府副总理兼
越南外交部部长。
1932年—1945年,被法国殖民者和封建当局判处13年苦役,并流放到
昆仑岛(1935年)、
昆嵩集中营(1941年);
越共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中央委员;越共第二届(自1955年8月)、第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共第二届(自1956年9月)、第三届、第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国会代表。
1973年1月27日,时任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阮维桢代表越南在法国巴黎签署了《
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亦称《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该协定被越南视为外交革命的一场重大胜利,从而迫使美国从
南越逐步撤军,并承认越南的独立和主权。为越南革命胜利创造出新的形势和力量,最终在1975年解放
西贡,推翻南越政权后,实现越南的国家南北统一。